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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政府外事办发布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温馨提示

    信息发布者:gfcwxm
    2020-03-15 21:56:50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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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迅速行动,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已于3月8日实现我省住院确诊患者全部“清零”,治愈率达99.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有关国家和地区感染人数大幅增加,跨境流动传播正引发全球关注。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抗疫成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护我省中外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向您温馨提示:

    一、目前仍在境外的我省公民及拟来皖(回皖)学习、工作的中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皖(回皖)意向,请提前与所在社区、自然村或工作学习的企业、单位、学校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二、在境外的我省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无论外国公民还是我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我们将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我们将充分照顾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其宗教和风俗习惯,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请您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

    四、请您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民航、高铁(火车)站、客运站等部门和机构,如实填报《健康申报卡》等,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隔离、治疗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境外来皖人员中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可疑症状的人员,无论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由民航、铁路、公路等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属地政府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我省高度重视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大家务必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同时,因我省实施相关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安徽省涉外疫情防控24小时服务热线:  

    省外办:梁女士 18256042809

    朱女士 13855150339

    省教育厅:刘先生 18919604441(外籍留学生和教师)

    省侨联:屈先生 13385695686(华侨华人)

    合肥市外办:18855186670、18855186687

    宿州市外办:19955701818、15955705165

    淮北市外办:13966090923、13865616343

    亳州市外办:18712288816

    阜阳市外办:13955872808

    蚌埠市外办:13956333993

    淮南市外办:13721127666

    六安市外办:13733018709、18919799001

    马鞍山市外办:18196760910、18255596290

    安庆市外办:18955660429

    芜湖市外办:18959217560

    铜陵市外办:13955900651、13955919921

    宣城市外办:18605630075

    池州市外办:15805662646

    黄山市外办:13855900462、18855956288

    滁州市外办:15255050512、13505508975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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