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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我省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16-35岁的失业青年进行就业帮扶

    信息发布者:gfcwxm
    2019-07-15 17:56:41    来源:网络   转载

    青年就业启航计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增强职业素养和就业意愿,提高劳动参与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共青团中央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计划主题


    就业启航,梦想扬帆。


    目标任务


    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以下统一简称失业青年),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着力调动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促进其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具体举措


    (一)摸清情况,健全信息台账


    各地要依托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失业青年实名信息数据库,准确记录其就业失业状态、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并及时推送服务信息。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和共青团基层组织等,对辖区失业青年定向摸排登记,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失业原因、求职意向、技能水平等基本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都纳入计划范围。要推进与其他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全面掌握失业青年状况。

    (二)开展指导,做好职业定位


    各地要加快建设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以点带面,促进就业指导队伍建设。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平台,开展青年喜欢的志愿服务、主题展览、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将失业青年请出家门,创造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机会。要将劳动精神、奋斗意识融入实践活动,引导失业青年自强自立,以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就业遇到的困难。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和企业园区,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组织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等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各类活动,现场指导解答失业青年求职困惑,帮助树立就业信心,增强就业主动性。对有求职意愿的开展一次职业素质测评,量身定制一份“就业启航计划书”,视情组织家长共同参与指导,帮助失业青年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理性求职。

    (三)多措并举,提升就业能力


    各地要按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要求,以技工大省建设为契机,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组织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根据其能力水平和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开展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等多种形式培训,鼓励企业积极招收失业青年成为新型学徒,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缺乏工作经历的,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帮助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岗位适应能力,符合条件的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四)扶持创业,带动更多青年就业


    各地要以“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为引领,以提升青年创业工程为抓手,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观摩创业路演活动,感受创业氛围,激发创业源动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根据其创业意向、创业领域等,提供创业素质培养、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模拟实践等课程,帮助提升创业能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降低创业成本。发挥公益性创业组织作用,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 为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服务。组织开展“中国创翼”“创青春”等系列创业大赛等活动,引导有意创业的失业青年参与其中,搭建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的平台。

    (五)实施托底,兜牢青年就业底线


    各地要以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发适宜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专门台账,“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手段,帮助融入市场就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求职方向,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按规定落实定额减免税费、社保补贴等政策。建立就业回访制度,依托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难题、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6月(今年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15日)和12月填写《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于当月月底前报送省人才服务中心。每年12月底,同时报送当年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人才服务中心 王静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98999

    电子邮箱:304561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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